昨日,最高法、公安部、银监会、民航局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共同签署《“构建诚信、惩戒失信”合作备忘录》。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,这一《备忘录》首次由国家部委联合签署。(新京报讯 )
该备忘录称,凡在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,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,将受到信用惩戒。被惩戒对象将禁止乘坐飞机、列车软卧,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。坊间流传俗语调侃的“从前借钱的(债权人)是大爷,现在欠钱的(债务人)才是大爷!”现象有望扭转。
长期以来,债务人欠债不还,不守信用,逃避债务,百般抵赖,规避、抗拒还钱成为一种社会顽疾,全然抛弃 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 传统朴素的道德准则。据最高法副院长透露,约有七成以上债务人不守信,甚至在法院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,还有高达达70%以上的债务人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,破坏了“诚信守约”的社会风尚。
这些“无赖”并非完全没有还款能力,也不是完全不忌惮法律,他们有的或规避了法律,钻了有关法律的空子,或者转移财产,造成执法取证困难,最终导致“法外逍遥”。可见他们不是不怕法律,而是存在着极大的侥幸心理在逃避追缴,能拖一天是一天,最后还了也没有其他损失。
《备忘录》意在限制一些人的高消费或奢侈消费来惩戒失信者,也就是所谓的“无赖”或“老赖”。这样的欠债不还者,禁止惩戒对象乘坐飞机、列车软卧;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;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你对公众不诚信,那么公共交通就要对你限制服务,所谓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;你欠别人钱不还,那么银行就不借给你钱,所谓“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”;你欠钱不坏,那么对不起,你不负责任,那么就不让你负责任。条条对应,为的就是防止风险再出现,让国家或银行遭受损失,同时也限制失信者高消费、高服务,给他们吃点苦头,促使其还钱。更主要的是要让恶人有恶报,防止不良风气蔓延,社会道德下滑,让老实人吃亏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,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,褒扬诚信,惩戒失信。此《备忘录》由最高法、公安部、银监会、民航局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共同签署,可谓是部门联动,大煞“欠债不还”歪风,让他们做个难受、难看、难听的“大爷”。